本來也不是每天窩在家中追劇的宅女,可是也忍不住迷上這劇。
故事的女主角是雜誌記者的女頭子,頭數集講及她採訪新聞的原則,與發生的事。她是個工作狂,也很偏執,一副強悍的樣子,遇上困難不但沒有軟弱放棄,而且勇於接受挑戰,有回她與人鄰組的人打賭,輸了她不但沒有撒野,反而勇敢面對,就於公司穿上兔女郎衣服,抬起頭走,滿有姿態地轉圈,將一件本來會很難堪的事做得好看,輸不要緊,最怕是輸了卻不敢坦然承認,不敢面對失敗。很記得當時的她就灑脫地抬頭說了一句:我永遠要當人群中最耀眼的人。意思就是輸要輸得好看,這樣,贏也會贏得更加光彩。
可是私底下,對於生活她是一竅不通,滿屋也是亂衣物,不懂得如何安燈泡,怕黑,又不注意一切生活細節。遇上寂寞不快事就大聲亂唱歌,給自己打打氣,聖誕時明明寂寞得要死,又逞強的不需朋友來陪。其實內裡就是軟弱得要死。不懂如何誘惑男人,需要比她細上八年的卡斯來教,可是又做得似模似樣,令旁人看見頓覺心動不已。
她,還等待那個不辭而別的未婚夫足足六年,一直沒有跟別個相擁,就是握緊照片默默的等。她不是不寂寞,只是不願意跟不相愛的人擁抱,雖然有時信念難免動搖。她記得他們約好了,一個當攝影師,一個當記者,一起跑遍天下,擁有共同的夢想。她那前未婚夫,有這麼完美的人嗎?本來就是享譽國際的攝影師,還會親身到九死一生的戰地拍攝實況告知天下那裡的慘況,替國家地理雜誌拍攝野外照片,相處的是兇猛的老虎鱷魚,也毫無所懼,一直把未婚妻即女主角的指環帶在身上。因著受傷昏迷了數個月才錯過了結婚的機會,一直念念不忘一直的掛於心上。當女主角哭著指控他的時候,他並沒有為自己解釋什麼,反而接受了那些罪名,讓女主角的心比較好過。
於是,任何人也會愛上他側面的輪廓,聰明的主意,微帶不在乎的笑意,過人的氣量,為理想而不顧一切的心態,以及說走就走的性格。但,女主角最後卻選擇了另外一個他,事實上,誰又願意一輩子過得如斯流離?
不能怪誰,因為沒誰可以等待誰一輩子的,也請不要要求太高,
我們都只是凡人而已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